关于2024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李静 时间:2024-06-11 点击数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工程科通[2024]16号

学院各系部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、全省教育大会精神,充分发挥学会在学术研究、合作交流、成果推广、智库咨询、服务承办等方面的职能作用,推动学会教育科研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,经研究,定于2024年5月31日至7月15日,我院组织开展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。

请各系部根据《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指南》提供的研究领域和方向,按照《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》,认真组织申报。

一、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

1. 学术成果计划项目

本项目聚焦湖北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目标,以省域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与走向为坐标,立足新时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若干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,开展学术前沿问题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。

本项目设立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。其中重大课题由学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,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。本年度拟遴选一批课题纳入“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资助重点课题”。省规划专项重点课题由学会提供资助经费每项0.5万元,研究时限原则上不少 于1年、最长不超过3年。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。

2. 学会共同体建设项目

本项目鼓励高校及学会支机构(分会、专委会)针对本校或本领域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决策支持需要,开展专题研究。申请院校或分支机构可根据课题指南组织申报,也可自主确定课题,由申请院校自筹经费并负责课题管理。

本项目设立若干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,由学会及各分支机构共同设9个专项课题。申请单位对重点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1万元,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;申请单位对一般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0.5万元,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。

二、申报办法

1. 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。原则上面向会员单位,常务理事、理事单位限报5项,鼓励开展合作研究。

2. 本年度课题共分两大类。课题申请人可依据《课题指南》 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,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,自拟课题名称申报。(见附件1)

3. 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(含)职称或博士学位。

4. 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,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,不得申报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支持学会会员单位。

5. 申请人应填写与专项课题相对应的《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**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(以下简称《课题申请书》),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及所依据课题指南题号(专项课题需注明专项所属类别,不属指南范围的填“自选课题”)。

6. 课题具体申报及结项要求参照《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
三、申报流程

申报材料经所在系部审查合格、签署意见后,将纸质申报书、活页及系部申报汇总表于7月5日前提交科研部李静老师。联系方式:59751986。

附件:1. 2024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指南

      2.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学术成果计划项目申请·评审书

      3.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共同体建设项目申请·评审书

      4.申报汇总表

科研部

2024年6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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