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部: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精神,切实加强学院教师师德师风建设,依据《湖北工业大学太阳成集团tyc234cc(中国)有限公司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》,拟开展2024年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2024年承担学院教学任务的全体在岗专职专任、校企合作教师。
二、考核工作时间
考核工作时间为2024年。
三、考核内容
以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为基本依据,全面覆盖爱国守法、敬业爱生、教书育人、严谨治学、服务社会、为人师表等方面,对照《湖北工业大学太阳成集团tyc234cc(中国)有限公司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》对2024年教师师德师风表现情况进行考核。
四、工作要求及程序
1.组织领导。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由教师工作部和各系(部)共同完成,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、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的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考核工作。各系(部)成立由分管师德师风负责人担任组长,系(部)教师代表为小组成员的系级师德师风考核小组,切实履行师德师风建设责任,坚持客观公正、公平公开原则,组织实施本单位2024年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。
2.考核结果。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。教师因师德师风失范受到处分的,在受处分期间,师德师风考核确定为不合格;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。
3.考核方式。考核对象填写《2024年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》“教师自评”部分,交至所在系(部)统一填写考核对象师德师风奖惩情况;考核小组给出考核意见。考核意见须经考核对象确认签字。进院不足一年的教师按来院时间开始考核,在考核结果处加注来院年月。
4.材料报送。各系(部)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材料经所在单位审定后报送。报送前在各系部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。请于2024年12月13日前将《2024年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》和《2024年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》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师工作部,《2024年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教师工作部李瑛处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2024年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
2.2024年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
教师工作部
2024年12月2日